我校2023年教师公寓存量住房分配工作,历经教职工报名、信息审核与公示、教职工住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以及计分公示,最终根据计分排序,确定了2023年教师公寓存量住房选房名单。
2023年9月17日上午,在国有资产管理处的精心组织和纪检、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下,顺利完成了现场选房工作。现场选房过程中,三类房有2人未到选房现场,自愿放弃选房,按计分高低依序递补2人完成选房,其他类别存量住房选房工作正常完成。
按照存量住房分配工作流程,选到教师公寓存量住房、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教职工,须到国有资产管理处房产科签订协议,缴纳房款、领取钥匙等相关手续按照选房通知时间节点要求办理。
撰稿:成 玲
审核:谢万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