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各单位,机关各部门:
新学期开始,为了保持校园环境整洁,进一步提升我校对外形象和美誉度,请相关单位按照学校2023年3月31日在OA系统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维护校园秩序规范施工场所管理的通知》和《关于禁止在校园公共区域乱堆乱放杂物的通知》要求,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公共区域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,加强施工场所和施工人员管理,确保师生有一个整洁有序、文明和谐的教学生活环境。
目前,学校涉及调整搬迁的单位搬迁工作已结束,为了创设整洁的办公环境,避免安全隐患,达到消防要求,请相关单位尽快整理办公室,做好满足基本办公条件的“瘦身”整理,及时归置清理办公室外堆放的设备、桌椅、文件柜、沙发等物品。按照《关于做好2024年部分教学、办公用房调整搬迁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将无法摆放、暂时不用的资产,列明清单、做好标识,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科联系,先搬迁至学校暂存库房,待回迁时一并搬回。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24年2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