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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通知
业务通知  / Work dynamics

关于报送实验室人员编制核算数据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8年05月16日 13:32 作者: 浏览:[]

各相关学院:

为了做好2018-2019学年实验室人员编制核算工作,根据《兰州城市学院校内定编方案》(兰城党〔2018〕25号)文件及附件《兰州城市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编制核定办法》要求,请相关学院按照如下要求,报送相关数据。

一、报送单位

化学化工学院、传媒学院、地理与环境工程学院、教育学院、体育学院、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、培黎机械工程学院、培黎石油工程学院。

二、报送内容

2018-2019学年实验(训)课时数、人时数等实验数据,学院实验现有仪器设备值,仪器设备安好率,仪器设备账、卡、物相符率,获得批准的省级实验室、实验中心数量。

三、有关要求及报送时间

1.实验课时数要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设定和开出情况填写,实验室数量以教务处2017年底审核的数据为准。

2.仪器设备相关数据要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处登记和审核的为准。

3.请相关学院填写《兰州城市学院实验(训)数据统计表》《兰州城市学院实验室人员编制核算统计表》,于2018年5月1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验中心,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495849583@qq.com。

联系人:马少虎

联系方式:0931-7601084

附件:1.兰州城市学院实验(训)数据统计表

2.兰州城市学院实验室人员编制核算统计表

教 务 处

2018年5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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